问题 | 交通肇事前科能否被判缓刑? |
释义 | 缓刑适用条件:非恶性犯罪可判缓刑,无前科限制。条件包括:非恶性犯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过失犯罪后自首、立功表现;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或精神障碍者赔偿损失或被害人免予处分请求;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失学、受馁状态。 法律分析 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的就可以判处缓刑,跟有没有前科没有必然联系。(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过失犯罪的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的。 拓展延伸 交通肇事前科对缓刑判决的影响:法律规定与实践分析 交通肇事前科对缓刑判决的影响一直备受争议。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前科是考虑判决缓刑的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有交通肇事前科的被告人在判决缓刑时面临更高的难度。法院会综合考虑交通肇事的严重性、被告人的犯罪前科、是否有赔偿被害人等因素来决定是否给予缓刑。然而,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被告人有积极悔过表现、主动赔偿被害人等,法院也可能酌情考虑给予缓刑。因此,交通肇事前科对缓刑判决的影响是一个复杂而多变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结语 交通肇事前科对缓刑判决的影响是一个复杂而多变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前科是考虑判决缓刑的因素之一。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被告人有积极悔过表现、主动赔偿被害人等,法院也可能酌情考虑给予缓刑。因此,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有无交通肇事前科并没有必然联系。法院会综合考虑交通肇事的严重性、被告人的犯罪前科、是否有赔偿被害人等因素来决定是否给予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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