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不服离婚判决的,上诉程序通常如下:诉讼当事人一方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那么可以在判决书送达那天起的15天内向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上诉案件时,需要在第二审立案那天起的3个月内审结。 一、民事诉讼上诉状应该包括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身份号码、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