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是分月发给工作单位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的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人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生育津贴计发方式=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你好,我想问一下,生育保险是在出生前12个月报销的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必须累计缴满12个月才能够报销,需要在孩子出生时间前缴满12个月,否则不能够得到生育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你好律师!如果公司账户冻结了生育津贴,我想问一下如何领取 一、公司账户被冻结了生育津贴是否能拿1、情况如下:(1)可以看看是因为什么原因冻结的。如果是因为涉诉而被法院冻结的,可以联系法院部分解冻的;(2)如果是因为涉税问题而被税局冻结的,那么需要跟税局沟通提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二、公司账户被冻结,领生育津贴注意事项有哪些领生育津贴的注意事项如下:1、必须在参保状态;2、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只要员工在生育时处于参保状态,单位有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同时员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那么员工在生育后辞职并不影响生育津贴的获得,单位在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之后需要支付给员工。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你好,我想问一下,下一年的工作假期是带薪休假吗? 法律对于带薪休假的规定是若职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限的工资待遇与正常工作期间一致。且国家的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你好,我想问一下,工作五年没交社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被给缴纳社保的话,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补交社保,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你好,我想问一下在北京没有结婚证能不能报销生育保险?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不能报销,申报生育保险必须要有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你未婚先育的话违反计生政策,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申领生育待遇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参保人本人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流产证明)或户口簿。(三)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四)诊断证明及费用凭据(异地或境外剖腹产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或提供生育所在地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证明;难产的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或医嘱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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