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字可以申请商标吗 |
释义 | 在不违反《商标法》的规定下,个人的名字是可以作为注册商标来使用的。任何能将自然人与他人分开的商品区分开来的可视性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但是并不是所有姓名都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的,包括已经逝世的知名人物,都属于其他不良影响行为,不可作为商标注册。 另外公众姓名也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如果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并依照第一款规定判断诉争商标的申请是否对其构成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一、哪些文字和图像不能进行商标注册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商标注册如何核准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核准予以注册的商标应该是: 1、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予以核准注册,并予以公告; 2、对初步审定的商标,白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虽有人提出异议,但经商标局审查,作出异议不能成立的裁定时,商标局应予核准注册; 3、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复审申请后,经过调查审议,认为申请人或者被异议人理由成立时,应更正商标局的决定,准予注册,并予以公告。 由于核准商标注册是承认一个商标在法律上取得专用权的根据,因此,一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应将商标登记于《商标注册证》,并颁发《商标注册证》,可见,核准商标注册是商标专用权产生的关键程序。《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使用注册商标的,应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注。从法律意义上说,商标注册是指商标被载人《商标注册簿》。《商标注册簿》由商标局保存,是注册商标法律效力的原始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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