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利,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是相对方,是第三者。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是个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立案标准有:1.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2.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3.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