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车辆被暂扣需支付停车费用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留后不需要支付停车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出具凭证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前往接受处理。被扣留的车辆由公安机关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若超期未处理且经过三个月公告仍未处理的,将依法处理扣留的车辆。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车被扣了不要停车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车辆被暂扣后,如何处理停车费用的支付问题? 交通事故车辆被暂扣后,处理停车费用的支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车辆被暂扣后停放在公共停车场,停车费用可能会继续产生。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可能需要支付停车费用。然而,一些地方可能会对交通事故车辆暂扣期间的停车费用做出特殊规定,免除车主的支付责任。因此,建议车主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与相关部门或停车场管理方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政策和规定。同时,车主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停车票据、事故报案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最终,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支付停车费用。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车辆被扣留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责任妥善保管车辆,并不得使用。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前往接受处理,否则车辆可能被依法处理。关于停车费用的支付问题,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车主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或停车场管理方沟通,了解具体政策和规定,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查询。最终,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支付停车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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