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损坏他人名誉,指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致使他人名誉权受到损害的行为。损坏他人名誉可以分为普通的侵犯名誉权和严重情节所构成的诽谤、侮辱罪。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规定: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刑法》规定犯诽谤、侮辱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处理他人名誉隐私时应该符合什么条件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二、损坏他人名誉权要怎么赔偿 当我们发现自己的名誉权被他人诋毁、损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法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造成自己精神受损的,经鉴定属于严重后果时,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并支付精神抚慰金。当情节非常严重,构成诽谤罪时,侵权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