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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法定过错有哪些
释义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以夫妻名义则构成第(一)项所说的重婚。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一、关于家庭暴力司法解释怎么写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认定为家庭暴力。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将构成虐待。婚姻期间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受害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二、民法典关于家暴的定义
    家暴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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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7: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