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代签是否有效? |
释义 | 代签购房合同需出示委托书,家人可代签,但贷款购买需本人签约。合同需满足法律规定,卖方须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买卖双方需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意思表示须真实可信,欺诈、胁迫等导致违背真实意思的合同无效。合同内容须合法,土地使用权需办理手续。合同形式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登记和公证。签订购房合同需注意仔细阅读,如发现不平等条约应与开发商沟通修改,必要时放弃购买。签约后应办理网签和备案以保护买方权益。 法律分析 一、代签购房合同不成立吗 有效,只不过在签字之前,必须要出示一份委托书,这样才能证明家人是具备这个资格的。获得授权以后,家人就可以帮忙签字了,合同中的第一页会写明购买者的个人信息。如果是贷款购买的,那就没有办法找人代签了,只能自己抽时间去签约,不然银行核实不对,就不会放款。 1、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购房者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公证。 二、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虽然合同中的内容非常多,可能有好几页,但是大家依然要耐心的把它读完,千万不能草草签字。万一合同中有不平等条约,那可就麻烦了,以后发生了纠纷,都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能吃闷亏。2、如果发现合同的内容不平等,那么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跟开发商进行沟通让它修改,要是不修改的话,那就不予签字,宁可放弃购买这套房子,也不能做亏本买卖,大家一定要谨记这一点,说话也要硬气一些。在签订完购房合同以后,一定要记得去办理网签,同时也要备案,这么做对于买方来说是非常友好的,可以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对这方面不了解的朋友,可以先去当地的房管局咨询一下,要以工作人员的介绍为准,此时是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结语 购房合同的代签是有效的,但在签字之前需要出示委托书以证明代签的合法性。如果是贷款购房,则无法代签,必须亲自签约。卖方必须具备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不能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形式上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相关登记和公证手续。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并确保内容平等,如有不平等条款应与开发商沟通修改。签约后要办理网签和备案,以保护买方权益。请咨询当地房管局以了解具体操作细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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