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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务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释义
    建设单位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存入专户,不得挪用,可在特定情况下支取。工程完工后,无拖欠可退还保证金。如未及时补缴保证金,项目停工并记入信用档案,严重者将受处罚。
    法律分析
    建设单位需要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四种情况下可支取保证金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以支取保证金: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凡无拖欠的,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及时补缴建设项目要停工启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劳动部门将责令责任单位在30日内等额补缴已启动支付的保证金。逾期未补缴的,建设工程项目部门对在建工程予以停工,已竣工项目不予验收。同时,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任单位记入信用档案,通报批评并向社会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结语
    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农民工工资得到保障的重要措施。保证金的存储和支取都受到严格监管,确保资金不被挪用。在特定情况下,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后可以支取保证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需公示工资结算情况,无拖欠的将退还保证金。若建设单位未及时补缴保证金,将面临停工和处罚。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维护建设项目的稳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九十五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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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4: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