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一年离婚女方退还彩礼吗 |
释义 | 结婚一年离婚的女方不一定应退还给男方彩礼。司法解释规定,男方当事人请求返还女方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是男方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情形,那么女方有义务要退还男方之前给付的彩礼。 一、起诉女方退还彩礼需要请律师吗 男方起诉女方离婚退还彩礼一般请律师是由当事人自行来决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退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是彩礼中的其他的实物可以退换,不能退还的,可以折价赔偿其他的钱有据的也可以给他退,最好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等对方起诉去。 二、收了彩礼不还能收回来吗 不承认收彩礼能要回。只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又有证据证明自己给付过彩礼的,可以依法要回彩礼;或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只要男方有给付过彩礼的证据,男方在离婚后就可以要求女方将彩礼退还给自己。 三、按照当地习俗给的彩礼结了婚后彩礼会归还吗 按照当地习俗给的彩礼,结了婚彩礼原则上不能要回,但是如果满足以下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一般情况下女方不会主动返还的,彩礼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男方就给女方的,原则上来说,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返不返还在于女方自己的态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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