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撤诉的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法院撤诉的要求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按撤诉处理。同时,如果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其他情形包括未交纳受理费和法定代理人未到庭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根据撤诉条件来决定是否按撤诉处理,不符合条件则继续审理。 法律分析 一、法院撤诉需要什么东西 1、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写一份撤诉申请书,写明撤诉的事实和理由,然后交给法官就可以了。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可以按撤诉处理,是指法院按照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来掌握,对符合撤诉条件的,按撤诉处理;对不符合撤诉条件的,则继续审理。根据2012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以下两种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1、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视为放弃自身的诉讼请求,属于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消极处分,法院可以按原告撤诉处理。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破坏了法庭秩序,干扰了审判程序,损害了法庭的尊严,对此种情形,法院可以按原告撤诉处理。 发生上述两种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时,如果被告提出反诉,为了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而是缺席判决。 根据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情形还包括: (1)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结语 撤诉申请书是法院撤诉所需的主要文件,其中应详细陈述撤诉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交给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至第145条的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形,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人或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形,也可按撤诉处理。为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若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可选择缺席判决。根据以上规定,法院将根据撤诉条件的符合与否来决定是否按撤诉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将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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