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私募基金备案材料清单 (一)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性、公司型基金适用) (二)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风险揭示书 (四)投资者承诺函 (五)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六)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 (七)委托管理协议(若有) (八)基金托管协议(若有) (九)投资者明细(包括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实际投资额。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当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 (十)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 (十一)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 (十二)销售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 (十三)销售监管机构监督协议 (十四)份额登记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若有) (十五)TA资金清算系统测试报告、功能说明。(若有) (十六)份额登记监管机构监督协议(若有) (十七)委托外包协议(若有) 二、私募基金备案哪些人必须登记? 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登记: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三)登记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