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只要分企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它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并对外签订合同。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只能以总企业名义签订合同。分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在一定情况下是有效的。虽然分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就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并对外签订合同。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则只能以总企业名义签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企业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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