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灭,用人单位拒绝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无用。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违法不出具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后,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