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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否可以在劳动合同未满一年时辞职?
释义
    劳动合同未满一年可以辞职,但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如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或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符合这些情况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全额工资。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可提前终止,需提前三十日通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或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未满一年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未满一年可以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符合以上辞职情况的,劳动者都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全额工资。
    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的意思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三、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终止吗
    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终止。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未满一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在特殊情况下,如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无需事先通知。此外,符合以上情况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全额工资。劳动合同的意义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待遇。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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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7: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