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家庭共同财产分割司法条例问题咨询 网友提问: 家庭共同财产都有那些组成,养老金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婚姻法中在年那一条,这条是什么时候颁布的,我想知道具体的时间 律师回答: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法律条款基本在这,不理解的可以询问.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