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时不一定需要户主的户口本,只有当事人为户主本人才需携带。男女双方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登记流程包括提供身份证、填写声明、提交照片等。 法律分析 户主的户口本不一定是夫妻办理结婚手续时的必备证件。如果结婚当事人是户主本人,则需要携带户口本;如果不是户主,则不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时,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和非禁止结婚近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通常的婚姻登记流程为: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但需交纳一定费用)。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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