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的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的义务股东必须向公司履行认购缴纳出资的义务,并且股东出资不得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法人与股东的责任 公司法人承担的责任是:1.合法经营、合法履行纳税义务;2.把控企业不做;3.要重视环保,要重视消防、要重视安全质量控制。股东承担的责任是: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二、公司股东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股东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遵守公司章程; 2、向公司缴纳出资或股款义务; 3、筹备公司义务; 4、出资责任; 5、不得抽回出资; 6、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 7、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 8、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9、禁止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应当承担下列义务:遵守公司章程;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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