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没有借条能上法院起诉吗 |
释义 | 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先通过生效判决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暂时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可以中止执行,对方一旦出现财产线索,可以随时恢复执行。也可把被执行人列入执行黑名单,进而限制其购买资产、日常出行等相关权利,迫使其尽快归还所欠债务。 一、已经撤销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当事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如果钱换不上,一般在法院调查情况之后,会裁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执行能力,再恢复执行。当事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 二、个人借款出借人无资产被执行怎么办? 个人借款如无资产执行的,则只能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了再恢复执行。申请人要注意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东西,如果一旦发现对方隐瞒、转移财产,或者有财产可执行了,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