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传销中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行为人有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就应以行为人构成非法拘禁罪而予以立案,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 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