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的流程:先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然后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最后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法律客观: 《关于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适用范围: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4)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