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子不住人需要交物业费。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管理费的费用有哪些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