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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分公司签劳动合同吗
释义
    法律分析:分公司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一、公司分公司员工签订的员工合同如何变更?
    公司成立分公司员工合同是不需要变更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权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成立子公司子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先与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与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二、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写谁?
    分公司签劳动合同时法定代表人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十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分公司是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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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8: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