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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罚的类型具体有哪些
释义
    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主刑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
    一、四种主刑和五种附加刑
    刑法中的五种主刑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刑法中的四种附加刑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另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
    二、具体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什么
    具体的法律责任:根据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性质,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适用于犯罪分子的主要刑罚,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或附加驱逐出境。
    三、免于刑事处罚是否可办理无犯罪记录
    免于刑事处罚不可以办理无犯罪记录。具体原因是,免于刑事处罚的前提条件是构成犯罪,只是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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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2: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