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 需审核证明材料: 申请人书面报告。 原《户口簿》。 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