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要求各大支付品牌在2021年开始,必须将系统内置商户池中的优惠类比例降至10%以下,否则会面临着严厉的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