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8年未签劳动合同能赔偿多少钱 |
释义 | 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的双倍工资。劳动者有权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有关责任。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扩展资料: 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常见事由,《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许多原则性的规定大家都已非常熟稔,特别是不签劳动合同可以拿“双倍”工资的概念。这个“双倍”工资规定的初衷是为了能在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上更有力地鞭策用人单位主动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从而保护劳动者利益。但也有所区分,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要确认双方建立的真实用工关系是什么,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少人动辄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进行维权,要求各种补偿金、赔偿金,最后经劳动仲裁委或法院查明双方并不属于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下,订立书面合同并非强制性,用人单位一方也不负缴纳社保、支付加班工资等义务,解除合同时亦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其次,在确认为劳动关系的前提下,未签订劳动合同就一定是用人单位方的过错吗,劳动者完全没有责任吗?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危害并不只及于劳动者一方,对企业也同样会造成极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各负督促、配合签约的义务。 现实中,劳动者不配合或变相阻碍签订实现的情况并不少见,所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的赔偿时间根据相关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相关的劳动关系时进行计算。如劳动用人单位不予赔偿的,相关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按照我国的劳动法律进行相关的办理,维护我国的劳动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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