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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营业执照过期补办
释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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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