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闭庭和休庭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闭庭与休庭的实质区别在于庭审最后有无宣判,没有宣判即休庭,下次开庭可能继续审理,可能就宣判一下。休庭还可能是由于某种情况出现不得不暂停庭审,还有就是宣判前合议庭进行合议时也应休庭,合议完宣判后再闭庭。 闭庭与休庭的实质区别在于庭审最后有无宣判,没有宣判即休庭,下次开庭可能继续审理,可能就宣判一下。休庭还可能是由于某种情况出现不得不暂停庭审,还有就是宣判前合议庭进行合议时也应休庭,合议完宣判后再闭庭。是合适的,而且是符合程序规定的。不管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件的审理中,还是在法院审理案件中,整个案件的庭审过程主要包括三个过程:开庭进行审理、休庭和闭庭。休庭是指在开庭审理后,审判庭没有进行当庭宣判,在可能需要在庭后进行评议后再作出裁判,或需要第二次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在本次开庭结束后由审判庭宣布休庭以结束本次庭审;而闭庭则是指在审理庭在对所审理的案件进行当庭宣判后,由审判庭宣布闭庭以结束对该案件的全部审理活动。也就是说,只要审判庭没有进行当庭宣判的,在结束本次庭审活动时都称为休庭。所以,劳动争议仲裁庭在开庭审理休庭后,经评议后直接作出仲裁裁决的,在程序上是符合规定的。宣布休庭后应告知当事人复庭的时间;如果决定不当庭宣判的,应当告知宣判的时间或者交待:宣判时间另行通知。决定当庭宣判的,应于休庭后立即进行评议;择期宣判的,应在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评议。 休庭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1、时间段:休庭只能在庭审中。延期审理可以在庭审中,也可以其它审理期间。 2、审限:休庭后的时间计入审限。延期审理的期限不计算在审限内。 3、理由:休庭多是程序性的,影响比较轻微。延期审理多与案件事实或者案件参与人的更换有关,对案件的审理影响较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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