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居住权。 不管是自己去办理 抵押贷款 ,还是将自己的房产借给第三方抵押贷款,都需要产权人在同意 抵押 书上签字,相应的贷款合同上抵押人也要签字,还要亲自去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别人偷 房产证 去办理抵押贷款是不能办理的,即使办理成功也是使用的非法手段,不受法律保护。 《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6868 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 法规 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