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都是外国人在中国离婚的方式:如果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国内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双方均为外国人的离婚问题。除非原婚姻缔结地在国内,双方可依法向婚姻缔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相关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