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都是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是有条件的受理。 夫妻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或居所在中国,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因此,外国人能否在我国提起离婚,主要看配偶一方是否居住在中国。 如果双方都不居住在中国,原婚姻缔结地也不在国内,我国法院一般不会对双方为外国人的离婚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