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撤销合同的条件? |
释义 | 撤销合同的条件及民法典对撤销权消失的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撤销权消失的情况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明确放弃撤销权等。无效或被撤销的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的合同仍然有效。撤销后,应返还财产或进行折价补偿,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分析 一、撤销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合同的条件是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民法典》对于撤销权消失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撤销合同的条件包括: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情况。《民法典》还规定了撤销权消失的情形。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应返还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二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五条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或者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公布。其他条约、协定的公布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