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如何确认探望权? |
释义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子女探望纠纷权如何起诉 产生纠纷的时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首先,写好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其次,收集准备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最后,带着起诉状、证据、离婚协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缴纳相应费用。 离婚后如何行使探望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如何强制执行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离婚后要如何行使探望权 1、离婚后探望权一般是没有限制的,除非是探视权人探望子女的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2、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望权起诉书怎么写呢? 探望权起诉状的书写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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