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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赔偿案件受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一、行政赔偿案件受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行政赔偿法院受理的标准为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受理: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
    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
    二、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赔偿会受理吗?
    在申请提出国家请求赔偿上,总体需要遵守《国家赔偿法》,在细分申请行政复议并提出国家请求赔偿或者行政诉讼并提出国家请求赔偿时,则需要遵守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9条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故综上所述,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行政复议则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则适用行政诉讼法。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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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