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佛山积分入户迁入配偶或父母、子女房产办理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本市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居住证;手续完备的《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客观: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本市按照统筹兼顾、总量规划、统一管理、分类排名的原则,对需要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的新市民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名,排名在公布指标数内的新市民可按有关办法享受相关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积分入住保障房等公共服务。 第五条 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和各区自定指标组成。各区自定指标是指各区结合自身实际设定的加分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