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诉讼所需材料清单 |
释义 | 遗产继承起诉所需材料包括死亡证明、身份证、遗嘱原件和遗产清单。根据2021年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的依据。起诉状应提交给法院,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法院也可调查收集。 法律分析 遗产继承起讼都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被继承的死亡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书; 2、继承人的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 3、如果是通过遗嘱继承的,还要准备遗嘱原件; 4、被继承人的遗产清单及产权证明。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拓展延伸 遗产继承程序及材料准备指南 遗产继承程序及材料准备指南是为了帮助您了解和准备遗产继承过程中所需的程序和材料。在进行遗产继承时,您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并准备相关的文件和材料。本指南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步骤和要求,包括遗嘱验证、继承人确认、遗产评估等程序。同时,我们还会列出所需的材料清单,如身份证明、遗嘱文件、财产证明等。通过遵循本指南,您可以更好地理解遗产继承的流程,合理准备所需材料,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遗产继承程序及材料准备指南为您提供了详细的步骤和要求,帮助您了解和准备遗产继承过程中所需的程序和材料。通过遵循本指南,您可以更好地理解遗产继承的流程,合理准备所需材料,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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