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怎么改成个人缴纳? |
释义 | 法律分析: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本市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2、具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资料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3、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账号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手续。 注意事项: 1、员工查询、打印本人明细参保信息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员工委托他人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社保卡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除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单位查询、打印本单位员工个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查询证明材料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身份证验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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