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论你们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可以在深圳办理,但是需要一个条件:就是一方或双方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并有相关的居住证明才可以,如果具备了上述条件后 一方不同意离婚 的,另一方可以 向法院起诉 要求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则双方协议一方为原告,一方为被告, 起诉到法院 后由人民法院做调解离婚,和在民政部门的办理是一样的。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的,目前深圳的民政部门是不予 办理离婚手续 的,详细的咨询可以和律师联系。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