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的确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购销合同中的“购销金额”有的包括增值税税金,有的不包括。对这一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按合同金额计征印花税的情形: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形:直接以纳税人账载购销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而不论其是否包含增值税税金。—鄂地税发(2010)176号关于对单位及个人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问题。根据《吉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对买卖双方签定商品购销合同并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单位及个人,其"购进金额"和"销售收入"的计税金额,均以购进商品付给对方的全部价款和销售商品收到对方的全部价款为计税依据。—吉地税财行函(2001)23号二、请问营改增后,技术合同印花税交纳是按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技术合同增值税及附加减免,其印花税免不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如果采取查实征收的征收方式,根据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对于含有增值税的技术合同,凡能将价款、税金划分清楚的,按扣除增值税后的余额贴花,划分不清的,按全部合同金额贴花,无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如果采取核定征收的征收方式,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地税发〔2005〕189号文件规定,第八条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各税目计税依据与核定比例的确定如下:(十)技术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收入的90%比例核定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