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一)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3.劳动(聘用)合同;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6.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二)个人申报的须提交: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一、办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居住证已经代替暂住证了。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佛山高明区积分入户办理条件 佛山高明区办理积分入户需要提交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本市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居住证;手续完备的《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有效期6个月)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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