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 2.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