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不让看望孩子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一方不让看望孩子的,探望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根据当初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对探视权予以强制执行。法院接到申请后,首先是要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予以配合,比如送到将孩子送到指定地点与探视权人见面。如果其不听法院要求,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一、探视权判决后的执行可不可以强制进行 探视权判决后的执行不能强制进行。离婚一方不可强制探视,探望权不能以孩子的人为对象强制执行,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配合拒绝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例如,另一方将被送往指定地点进行探望,如果监护人拒绝配合,法院不能强行将孩子送到某个地方;只能根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实施罚款、拘留等措施。 二、对方不让看孩子可以起诉吗 对方不让看孩子可以起诉。如果抚养的一方阻扰享有探视权的一方看孩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权利,另一方不得阻碍。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女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合法吗? 女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合法。男女双方离婚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消除。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要给予协助。行使探望的方式、时间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如果存在对孩子不利的情况,一方可以自愿中止探望。因此,女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合法。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