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 ,而企业不一定都具有法人资格; 2、公司主要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 和 股份有限公司 两种类型,而企业可以包括合伙企业等类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 4、《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普通合伙企业 和 有限合伙企业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