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 |
释义 | 一、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则是行为人纯粹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从而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 3、定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以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构成本罪的标准;而诈骗罪则以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为构成本罪的标准。从理论上讲、二者容易区分,只是司法实践中存在以假药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案件与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容易相混淆。以假药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案件,其目的是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纯粹是以假药作为骗取对方信任的手段来骗取他人财物,其假药并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以定诈骗罪为宜。 二、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根本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 (1)敲诈勒索罪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诈骗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权利; (2)客观方面,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的交付财物,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并非构成本罪的要件。 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显然是两个不同的犯罪概念,销售假药罪涉嫌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行为,其量刑标准为是否造成人员损伤,如果因假药造成人员死亡的,则需要从重进行判罚。而诈骗罪涉及到不法分子通过不法手段采用欺骗的手段造成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情况,量刑标准是以涉案金额来认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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