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离婚要收集什么证据 |
释义 | 家暴离婚要收集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证据包括发生家庭暴力时当事人报警了的出警证明、实施家庭暴力的现场视频或照片、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知情人的证言等。 一、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使用手机、录音笔等实时记录一方实施家暴的全过程。一旦有危险,应当立即报警,这样也能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报警回执、询问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告诫书、家暴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还有遭遇家庭暴力的一方的病历、住院出院记录、医疗交费单据等医疗记录可作为辅证证明该方遭遇家暴的事实。如果经常遭受暴力,也可以在家里客厅、卧室安装摄像头来收集证据。 二、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保存的证据是什么呢 第一、证人证言。 第二、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的出警记录。 第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第四、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第五、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第六、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三、家暴去医院要怎么收集证据 家暴去医院门诊的证据的收集: 1、受害方可以收集自己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以及警方的出警记录; 2、受害方还可以收集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 3、受害方可以收集在医院治疗的病历记录以及之后治疗的用药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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