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后购买房产的分配问题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但结婚前父母买房归子女,婚后一方父母买房属个人财产不分割,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按出资比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平等处理。 法律分析 1、结婚前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归子女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产权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可能会有所不同。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离婚后的房产分割通常遵循婚姻财产制度和离婚法律的规定。例如,在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下,共同购买的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需要进行公平分割。分割方式可以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或者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分配。分割的原则可能包括贡献原则、需要原则、公平原则等。在一些国家,离婚后的房产分割可能还受到婚前协议、子女权益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具体的房产分割方式和比例需要根据当地法律的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适用的法律规定和最佳解决方案。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结婚前父母购房归子女所有,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亦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夫妻共同出资购房需按出资比例分割。若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购房,产权不属夫妻财产,不可分割。离婚后的房产分割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求最佳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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