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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件发回重审可以不同意离婚吗
释义
    可以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方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案件发回重审多久开庭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不论是一审法院审理还是二审法院审理,都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发回重审的案件,一般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结,因此会在发回后的三个月内开庭审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发回重审,需要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发回重审的案件需要重新提交证据吗
    发回重审的案件,需要重新提交原来一审时已提交的证据。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可以再加上诉讼请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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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9: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