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撰写停止探视权的诉状? |
释义 | 律师解答写中止探视权起诉状,应写明民事起诉状或起诉状,写明原被告身份,清楚请求判令中止对子女探视权的诉讼请求,写明事实理由,原告本人签字,并注明起诉日期。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中止探视权仍需依法申请。中止探视后需恢复,如父母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依法中止。写中止探视权起诉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标题应为民事起诉状或起诉状; 2、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 3、清楚写明中止探视权的诉讼请求,即请求判令中止被告对原被告双方子女的探视权; 4、写明事实和理由; 5、由原告本人签字,并注明起诉日期。 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当事人应协商决定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如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父母探望子女会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则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权。一旦中止的原因消失,应恢复探望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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